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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节假日值班制度
   (2017年09月30日)   来源:

为加强单位节假日值班工作管理,确保能够及时妥善地处理单位事务和突发事件,根据市委、市政府有关规定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 机关干部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、管理。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、运转高效、反应迅速、安全保密的原则。

二、值班工作的主要职责。1、负责节假日值班和紧急事务的处理;2、处理公务来电,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;3、接待来访群众,处理来访事件;4、及时报告和协助上级处置突发公共事件;5、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报送;6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三、节假日值班实行1人在岗和领导带班制度。值班时间为市政府规定的上下班时间,值班地点为值班人员所属科室
   四、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采用轮值的方式,由办公室统筹编排人员,并由办公室负责将值班表分发到相关人员。个人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的,需请示分管领导后自行从本单位找人调换,并及时通知办公室;因公外出、因病住院不能值班的应提前向办公室说明,轮换到下一次。 

五、值班人员要按时签到签退,坚守岗位,按照“迅速、准确、稳妥、保密”的原则,处理各类来文、来电;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,做到事事有着落,件件有回音。
  六、值班人员对发生在本单位的突发事件、重大事故、重大灾情等紧急事件,必须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,迅速向带班领导报告,由其逐级上报,值班期间要跟踪续报。

七、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。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,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上作客观、准确、及时、全面记录。
  八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。值班期间所承担的事务原则上要当天处理完毕,做到不拖拉、不推诿,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认真做好工作交接。

  九、值班期间,严格按照市委办、市政府办文件要求,严守工作纪律。因带班领导或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,延误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处置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,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市国资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9月30日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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